小時候(不是小「時後」)的志願是什麼?其實每次作文寫的時候,好像都不一樣。

我記得我在小學最常寫的兩個志願是,一個是當軍人,一個是當科學家。當然,我的志願是跟當時的教育有關。

以前的課本都教我們反攻大陸解救苦難同胞,教我們要反共抗俄。雖然不久就沒被這種教育荼毒了,可是小時候的記憶,還是一直累積到念高年級的時候(不是「時後」)。

當軍人要幹嘛,當然就是反攻大陸,消滅萬惡共匪。當科學家幹嘛?就是發明武器,可以反攻大陸解救萬惡共匪。

不過到了國中以後,我的志願就改成了要當「作家」。當作家能幹嘛,我也不知道,只是因為自己很喜歡文學。小學時就在看咆哮山莊、基督山恩仇記、茵夢湖(不是胡茵夢)、儒林外史。到了國中,或許是「少年維持的煩惱」的關係,很喜歡宋詞。

念國中時,大家都知道的。每次大小考都有分數限制,尤其又身在萬惡的A段班。可是,國二以後,一開始我對國文科的分數標準感到很惶恐。因為,有時候班上統一都是80分及格,但我85分會被打。統一85分及格時,我89分會被打。我被國文老師打的時候,老師都會說,你比班上的標準還高。後來我終於摸清楚我的標準在哪。如果老師說75分及格,那我就是85分。80分,我就是90分。85分,老師還有良心一點,也是90分即可。有時候很恐怖,遇到白話文很簡單的,老師說90分,那我就是95分。雖然很奇怪,但我還是很喜愛國文。

老師的理由是什麼?就是說我的國文程度比人家高,作文也都比人家好。這是什麼怪理由啊?數學老師為什麼不說我的數學比較差,所以50分及格。(不過很怪,其實我數學差,但是理化的物理部分卻很好。)

的確,因為喜歡文學,所以想當作家。但是,當時有一項志願,就是打死我,我都不想當的,那就是「老師」,尤其中小學老師。因為我很討厭粉筆灰,每次當值日生擦黑板時,一邊擦就一邊罵,心裡就直說,絕不當老師。

念高中的時候,不當老師的志願一樣強烈。當然,高中時的志願又變了。我想當律師伸張正義,或是當社工,再不然就是當報紙副刊的總編。所以心想以後念大學,不出法律、社會學或社工、新聞或大傳。

拿到大學聯考成績單,哇~~四百多分,想填什麼都可以。老爸一句話:「我沒錢可以讓你唸書」。我也知道家裡窮,乖乖地去填公費當老師,而且因為不敢領教國中生,因此填了某間將來一定分發北市的吃飯學院。(真的是吃飯學院,公費生每天都過得很愉快。我大三時申請了國科會的研究案,因為經費必須透過學校報銷,還被學校的「公務員」抱怨:「沒事去申請研究案幹嘛,這樣麻煩我們,畢業後還不是只去小學教書。」後來我才知道,當時我是第一個去申請這種國科會研究案的學生。)

搞什麼?!絕對不當小學老師變成去當小學老師。

其實念的大學之後,發現自己可以念自己想念的書,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繼續念研究所或做學術研究的想法越來越強烈。

後來因公費關係,需要服滿的年限到了之後,我就辭教職了。當然,辭掉鐵飯碗,被很多人幹瞧。不過我還是抱著大愛的心跟那些幹瞧我的研究所同學說:我如果不辭,你們修完教育學分不就少一個位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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