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本篇論文原發表於國史館「戰後檔案與歷史研究學術研討會」,政黨輪替後,國史館方來函通知表示因故不予刊登在國史館論文集刊。本文投稿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史台灣」學報創刊號,經兩位匿名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依照審查委員的意見修改定稿。本文刊載於2009年11月發刊的「文史台灣」學報創刊號與十二月出刊的吳三連史料基金會「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另外,本文亦經南方快報主持人馬非白前輩耗費時間細心編修為網路版,並刊載於南方快報網站上。特此感謝馬非白前輩百忙中撥空處理本文。

本文歡迎轉載,可至南方快報取得論文全文,轉載時請註明出處為「南方快報」、「文史台灣」學報創刊號、吳三連史料基金會「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

http://www.southnews.com.tw/polit/polit_00/13/02389_1.htm

國府統治時期對海外留學生的監控:以美國為例/許建榮

 一、緒論

 

 (一)從阿根廷骯髒戰爭與德國竊聽風暴談起

 (二)其他國家轉型正義模式

 (三)轉型正義在臺灣

 

 二、他們的故事

 

 (一)求職與安全調查

 (二)不敢現身的生活

 (三)護照被刁難

 (四)被監視的生活

 

 三、海外職業學生監視系統

 

 (一)「愛國工作」公開招募

 (二)中山獎學金與打小報告的價格

 (三)小組工作報告表

 (四)美國媒體的報導

 

 四、結論

 

 (一)人權與暴行責任

 (二)轉型正義在何方

 (三)結語


 

 論文摘要

 本篇論文以阿根廷在2005年重新追溯將近三十年前骯髒戰爭時期密告事件和德國電影《竊聽風暴》為引,並佐以留美學者的口述歷史資料,加上具體物證如「職業學生」報告表格、相關文件與照片等,以及1970年代至1980年代的美國媒體對於國民黨「特務學生」在美國活動的相關報導等等,藉此綜合歸納當時臺灣留美學生所遭受的監控問題;並據以重建國民黨專制威權時代所謂的職業學生活動大致面貌。

 此外,本論文在主要論述上,也配合東歐、南非與拉丁美洲的轉型正義議題,以及對照臺灣這幾年來的相關努力,進而探討社會的期待以及政府、政黨對轉型正義態度的落差。同時也希冀藉此,可以喚起臺灣人重視那段已經遭到遺忘的歷史,並能進一步促成轉型正義的及早完成。

 一、緒論

 臺灣早已在1990年代中期完成了民主化,但是,處理過去威權統治問題的「轉型正義」卻遲至2006年才被民進黨政府提起,但並未具體處理。

 因此,本文將針對威權統治時期,國民黨政府對於海外留學生監控問題進行討論,並希望能夠拋磚引玉以小致大,喚起臺灣人對於那段歷史的重視與檢討。

 (一)從阿根廷骯髒戰爭與德國竊聽風暴談起

 1.骯髒戰爭

 2007年10月9日,CNN新聞以標題「Priest guilty in Dirty War trial」,報導阿根廷神父維爾尼赫(Christian von Wernich)被控在1976年至1983年間,協助軍政府進行了80件侵害人權案,因此,被判處終身監禁。當時,擔任布宜諾斯艾利斯警察局駐局神父的維爾尼赫,在1976年至1983年軍政府統治期間,利用職權在聽取教徒告解時將教徒個人資訊告知軍警,因而協助軍政府犯下7件謀殺案、31件刑求案以及42件綁架案。(CNN,2007)

 魏德拉(Jorge Rafael Videla)【
註1】與其他右翼軍人,在1976年推翻由女總統伊莎貝爾‧裴隆(Isabel Martinez de Peron)【註2】所領導的阿根廷政府,開始實行軍事統治並展開對付異議人士的行動。魏德拉在1976年至1981年擔任總統,接續普維迪尼(Roberto Eduardo Viola Prevedini)與卡斯特利(Leopoldo Fortunato Galtieri Castelli)之後,接任軍政府總統直到1983年民選政府上臺為止。

 阿根廷在1976年至1983年軍政府統治期間,估計至少有一萬三千人遭到殺害,但人權團體則估計高達三萬人遇害,此時期史稱「骯髒戰爭」(Dirty War)。

 1984年,艾方辛(Raul Alfonsin)【
註3】總統發佈特赦令,並開始審判骯髒戰爭期間的軍政府高層,但此舉一直備受批評,人民也強烈不滿;因為1980年代的特赦法,使得司法無法追訴前軍政府特務或同夥的罪刑。

 一直到了2005年6月,阿根廷最高法院廢止了1980年代具有特赦意味的「終止法」(Ley de Punto Final)【
註4】和「服從法」(Ley de Obediencia Debida)【註5】這兩個法案,阿根廷才因而得以全面審判骯髒戰爭時的加害者與共犯。

 阿根廷在1983年結束軍事統治,並在1984年以大赦方式展開審判行動;雖然阿根廷一直到2005年才正式全面追訴刑責,但是,也遠比曾經創下軍事戒嚴統治世界記錄【
註6】的臺灣進步甚多。

 2.竊聽風暴

 2006年3月23日在德國正式上映的《竊聽風暴》(The Lives of Others),是一部描述東德Stasi【
註7】監控人民的電影。有別於2003年描寫東德末期的《再見列寧》(Good bye, Lenin!)溫馨喜劇風格,《竊聽風暴》則是赤裸裸地描繪出東德對人權的踐踏與對人民生活的監控問題。

 《The Stasi Files: East Germany's Secret Operations Against Britain》【
註8】此書估計,在1990年東西德合併前,Stasi還擁有十五萬名的祕密警察負責監控東、西德的人民。

 在BBC新聞的評論上,記者福爾隆(Ray Furlong)說,《竊聽風暴》描繪出共黨東德的殘忍與無情,並且清楚地呈現東德祕密警察的工作。此外,許多德國影評也認為這部電影對東德的描述很寫實;而當這部電影在德東20個城鎮播放時,德東人民也認為電影就是描寫當時的狀況。(Furlong,2006)

 《竊聽風暴》具體描寫出東德祕密警察監控人民的生活,重新喚醒了德國人民的記憶;而東德祕密警察的行為,也在德國統一後的轉型正義中獲得處理。而且波蘭、捷克、匈牙利等東歐國家,都曾經制訂類似除垢法「Lustration Law」這類的法案,並規定民代、政府官員、律師、學校、大學教師、記者與商界人士等等,必須要公開他們過去與前共黨秘密警察的關係等等,並避免前威權體制的成員在新的政府中從事相同的工作。(陳宗逸,2007)

 (二)其他國家轉型正義模式

 在東歐後共產時代,打破集權主義轉化為現代自由民主的社會是首要的訴求,而轉型正義更是重要的過程。東歐各國對於轉型正義雖然各有不同作法,但是,針對過去政府的「不當」行為進行調查都是共通的模式。

 以東德為例,在東西德統一前,東德政府自行發起了黨產調查委員會,協助聯邦政府進行清查工作,這些措施包含了前共黨的黨產問題及特務單位對人權的侵害。(臺灣智庫,2007;Maiziere,2007)

 另外,立陶宛在處理轉型正義的議題時,除了在受害人權益、黨產歸還、少數民族權益等層面上,還拆除威權時期政治人物肖像,豎立轉型正義紀念碑;而且前俄羅斯國家安全委員會(KGB)人員,更被限制在一段時間內不得進入政府工作。(臺灣智庫,2007;Prazauskas,2007)

 至於匈牙利和其他東歐共產國家不同,當時執政的社會工農黨注意到自由市場經濟的優點,因而著手進行經濟改造,同時也考慮到黨或個人的經濟利益社會,到1990年左右還是主導了政治和經濟轉型的過程;因此,留給反對勢力較少的活動空間。

 但在1989年8月底黨產私有化事件被揭發後,反對派展開連署活動加以反制,也因而促成歸還黨產的公投問世。總體來說,1989到1991年間,在匈牙利發生的轉型,在政治上則是呈現了斷裂性的發展,舊的體制完全被解除。(臺灣智庫,2007;Ungvary,2007)

 在東歐之外的轉型正義上,南非問題主要在於種族隔離政策;綜觀上述所有的轉型正義案例,在在皆可以提供臺灣做為借鏡。此外,阿根廷神父魏德拉「密告」事件,加上《竊聽風暴》具體描繪東德專制政府對人民的監控,此兩例皆與國民黨統治時期對海外留學生的監控有異曲同工之妙。

 (三)轉型正義在臺灣

 在1987年解嚴後,臺灣經歷了1996年首次全民直選總統、2000年政黨輪替、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但是,過去軍事戒嚴統治時期的加害者並未受到司法追訴,就連1947年二二八事件首謀與責任歸屬也未能以司法還給歷史一個真相和公道。

 臺灣雖然已經從威權轉型到民主,但是,正義遲遲無法真正落實,轉型正義也從沒有獲得朝野和民間社會的真正重視;一直到了2007年2月28日,因為《正義無敵》音樂會的舉行,當時朝野政治巨頭紛紛蒞臨演唱會簽署<轉型正義宣言>【
註9】,這才重新喚起民間與政界對「轉型正義」的重視。

 2007年7月28日,當時仍任總統的陳水扁在出席由臺灣智庫主辦的《轉型正義經驗比較國際研討會》時致詞強調:

 「不當黨產」是共產極權、黨國體制之下的畸形產物....,臺灣也是全世界唯一的民主國家,在政黨輪替之後,「不當黨產」還能繼續存在而不被處理。

 以東德為例,在兩德統一之前,東德成立第一個非共政權後,東德政府立即針對「不當黨產」進行清查與追討,但臺灣歷經首次政黨輪替迄今將近八年,「不當黨產」的問題不但依然存在,甚至加速賤賣提前脫產,這是臺灣在邁向政治民主化與國家正常化最大的缺失與遺憾。(總統府,2007)

 陳前總統認為追討不當黨產是落實轉型正義的重點,然而,在「不當黨產」之外,還有更多需要做的事。自從解嚴以來,白色恐怖、黑名單、二二八事件,以及其他政治事件,如陳文成命案、林義雄宅血案等等,一直無法獲得司法正義的處理;尤其陳文成命案就是牽涉到國民黨政府對於海外留學生監控的問題。

 如同阿根廷骯髒戰爭時期的「告密者」神父事件,以及《竊聽風暴》中東德特務對人民的監視監聽;在國民黨專政統治時期,國民黨不僅在臺灣監控人民,而且也對海外留學生進行監控。在過去國民黨統治時期,「密告者」不僅是造成白色恐怖的主因;同時,在海外唸書的臺灣留學生,也有不少因為被「密告」而成為黑名單;而曾經列名為黑名單的留學生,也曾公開指控國民黨職業學生造成了黑名單的建立【
註10】。這些留學生或許只是在海外參加臺灣同鄉會、臺獨聯盟等組織,或是從事民主運動,但被密告後就成為無法返鄉的鮭魚,一直到黑名單解禁後【註11】才得以回到自己的土地——臺灣。

 據此,本文將探討過去國民黨統治時期對海外留學生的監控問題,並以發生在美國的相關事件為例證。本文訪問了多位留美學者,也蒐集了當時美國媒體對國民黨「特務」學生在美國活動的相關報導;希望藉由本文可以吸引更多學者投入相關的研究,共同為臺灣的轉型正義而努力。



 【註釋】

 
1 魏德拉在1976年3月至1981年3月擔任阿根廷總統,以軍事統治阿根廷,大肆逮捕與殺害反對派及左派人士。

 
2 伊莎貝爾‧裴隆在1974年7月1日接任阿根廷總統,且為阿根廷首位女總統。

 
3 艾方辛於1983至1989年擔任阿根廷總統。

 
4 英譯為Full Stop Law(完全停止法或稱終止法),於1986年12月24日立法也稱第23492法案,內容為「終止對於被控在軍政府統治期間執行或參與政治暴力等違反人權犯行者的起訴與調查。」

 
5 英譯為Law of Due Obedience(應得權威法或稱服從法),1987年6月4日立法,也稱第23521號法案,主要內容為「在無任何被認可的確切證據下,得以免除軍政府時期官員與其從屬者,如警察、特務、神職人員、公務員等等涉及違反人權的罪刑。」

 
6 1949年5月19日,時任臺灣省政府主席與臺灣省警備總司令的陳誠頒佈《臺灣省戒嚴令》,並宣布自1949年5月20日零時起實施,此後展開臺灣長達38年的軍事戒嚴統治,憲法也因此遭到凍結,戒嚴統治一直到1987年7月15日才正式解除。

 
7 全名為Ministerium fur Staatssicherheit (國家安全部),成立於1950年。

 
8 2003年出版,作者為Anthony Glees,英國倫敦Free Press出版。

 
9 《正義無敵》音樂會當日,李登輝、蘇貞昌、謝長廷、游錫?、王金平等人皆到場親自簽名連署支持<轉型正義宣言>,當時的總統陳水扁總統則是事先簽署,呂秀蓮則因行程問題臨時取消前往現場,但仍承諾支持轉型正義;至於馬英九也到場致意,但是拒絕簽名。

 
10 例如1998年11月27日,「臺灣教授協會」與「海外臺灣留學生黑名單受害者」在臺大校友會館舉行「受害哈佛校友的控訴——『抓耙仔』馬英九適合當市長嗎?」記者會,控訴這類打小報告行為造成國民黨對海外留學生黑名單的建立。

 
11 國民黨在戒嚴統治時期的「黑名單政策」形成於何時並不可考。在1992年5月15日刑法一百條修正前,因犯內亂、外患、懲治叛亂條例或檢肅匪諜條例之罪,或查無任何法令依據,而被拒絕入境、限令出境或驅逐出境者;以及因違反「國安法」遭到禁止出入境的人,一般就被稱為「黑名單」人士。1992年7月30日,行政院配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及懲治叛亂條例的廢止,通過「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其中「配合入出境證的廢除,修正入出境許可的方式及受理處所」、「刪除人民申請入境,可經由境管局認可的僑居國外人民保證的規定。」等細則,大幅解除所謂的黑名單。接著在1996年,國安法第三條第二項條文修訂後,才算正式解除了海外黑名單。

 

 

 二、他們的故事

 (一)求職與安全調查

 1990年代初期以前,很多臺灣留學生在美國唸書時,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經被監視而遭到「打報告」回臺灣;很多人是在回臺灣尋覓教職或是更新護照有效期時,才發現自己其實是有「案底」的。

 1.父親的原罪

 現任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的柯志明教授,他在1983年到1988年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
註12】攻讀博士學位。柯教授剛到美國時,曾經聽過當地學生指稱支持國民黨的學生有打小報告的行徑,而且這些活動都和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有關。另外,由於他父親柯旗化【註13】的關係,柯教授對於敏感的政治活動或事務都相當的謹慎,甚至也不太敢參加。(柯志明,2007)【註14

 他回憶說,因為本身就是「重點人物」,也記得從國中開始就時常被管區警察定期查訪,警察曾經向其母親索取他們家長子【
註15】的照片;從小時候到長大去當兵,他都很清楚自己有「安全資料」跟隨著他。在服兵役時,雖然是大學畢業背景,但是,一直無法升任士官等職務【註16】,主因就是「安全」問題。

 由於過去的背景,加上他本身就有回臺灣的打算;因此,柯教授在美國的活動都很小心,也不太願意觸及與政治相關的事務。柯教授回憶他到美國時,感覺上對他的監控並不像在臺灣那麼明顯,不過,當時在中國同學會【
註17】中,有立場親國民黨的成員常會故意和他攀談一些政治事件來套話,例如討論陳文成命案等等。另外,在留美期間也曾經發生一段插曲,大約在1986年左右,柯教授曾經回臺灣蒐集論文的相關資料,就在準備出境前還遲遲無法取得出境許可。後來,他是拜託長輩向相關官員說情後,才得以順利取得出境許可。

 1987年6、7月間,他向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註18】申請助理研究員工作,1987年8月民族學研究所通過聘用,但是,在所方將聘用公文上呈院方時,院方人事單位卻對此有意見,表示「不用為宜」。這時,他才獲知自己曾經被打小報告指稱「參加臺獨聯盟」,當時中研院人事單位「人二」【註19】表示不宜錄用。但他認為該報告根本「不準確」,因為他根本沒參加過「臺獨聯盟」,也不知道人事單位如何得知這份「報告」。

 為了解決此聘任問題,民族所行為科學研究組負責人瞿海源教授在1987年11月27日寫了一封信給柯教授,表示院方說:「你參加臺獨組織」,瞿海源教授在信中也說:「不相信你會參加類似臺獨聯盟的組織」。後來,柯教授回信給瞿海源教授表示已經通過博士口試,同時也一併否認參加過臺獨組織,並在信中表示參加臺獨組織一事「純屬惡意中傷,謠言止於智者」。

 瞿海源教授在回憶此事時說:

 「當時中央研究院民族所已通過聘任他,但院方拒絕,理由是安全單位反映說柯志明參加臺獨活動。我擔任行為組主任,就和所長前往院長室向吳大猷院長爭取翻案。結果吳院長表示要柯先生來信證實自己沒有參加臺獨活動。柯志明就寫了一封簡短信說自己沒有參與臺獨活動,吳院長也就同意聘請他回國任職。在這件事情上,吳院長算是比較開明的。也顯示解嚴初期,還是在進行思想檢查。」(瞿海源,2007年)【
註20

 經過瞿海源教授的努力和爭取,柯志明教授終於在1988年1月18日正式通過院方人事的核准,得以順利進入中研院任職,職位為助理研究員(申請時尚未取得博士學位)。只是當時柯教授也獲得哥倫比亞大學東亞所的聘請,擔任博士後研究半年;因此,他也利用這半年時間,重新以博士學位申請並取得中研院副研究員聘任資格。

 雖然這件事已經在1988年1月順利解決,但是,在1988年4月時,還是被立法委員拿出來質詢【
註21】,只是當時中研院人事室拒絕聘任的理由,從「曾參加臺獨組織」變成「因為父親的關係」。由於當時海外的《中報》【註22】曾經報導此事【註23】,因此,北美事務協調會一位徐姓官員也為此約談柯教授;柯教授原本拒絕,但經過一些外省籍的朋友和同學勸說表示這位官員人還不錯,不要讓他在職務上為難後,柯教授才與之碰面。後來徐姓官員在談話中表示,柯教授無法回去任教的理由可能是「父親的緣故,造成一些誤解」,柯教授當時的回答是:「我父親是我父親,我是我。」

 2.未告知家人 但警察已知情

 目前任職於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的陳孟彰博士,他在1983年前往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以下簡稱UCLA)攻讀電腦科學(Computer Science)。陳博士回憶,他在1989年3月完成學位考試後就開始尋覓工作,當時,陳博士的家人希望他留在美國工作不要回臺灣。不過,他還是向交通大學提出申請並取得聘用資格;而這件事在當時也一直沒有告知家人,因此,家人根本不知道他將回臺灣任教。

 就在取得交大聘書不久後,陳博士有次打電話回家,他的母親在電話中說:「聽說你要回臺灣教書?」陳博士當時很訝異,因為他根本沒有告訴家人此事,於是,就在電話中支支吾吾地回答母親。陳博士後來詢問母親為何知道他要回臺灣教書,母親則是告訴他,因為警員來做戶口調查時曾經詢問他在美國的事情,也說他要回臺灣教書的事,警察還問何時他會回臺灣。(陳孟彰,2007)【
註24

 對於管區員警知道他要回臺灣教書一事,陳孟彰博士一直感到很訝異,他回憶說,其實沒幾個人知道他申請回臺灣教書。他認為,可能當時交通大學要聘用時,「有關單位」向「相關單位」調出他個人的「安全資料」,因而相關消息或資料也傳遞到管區派出所,管區警員便因此前往陳家確認。而他也懷疑,他的個人資料也有可能由海外系統的特務單位,將消息回報給臺灣。

 陳孟彰博士認為,自己被相關單位「調查」,可能是和他曾經在UCLA籌組「臺灣學生會」【
註25】有關;他說,對國民黨政權而言,「臺灣」這兩個字在當時是大忌。陳博士還記得當UCLA臺灣同學會第一次辦理公開演講時,就是邀請被國民黨開除黨籍的許信良來主講。那時候,他們偷偷地在深夜裡到校園內四處張貼海報,不過,海報在白天就被支持國民黨的學生撕了下來。

 3.安全調查

 因《臺灣政論》事件被列為黑名單的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邱垂亮博士【
註26】,其胞弟邱垂正從德州大學畢業後,先在美國教了一兩年書,大約在1987、1988年左右申請回母校中興大學任教【註27】,不久後就取得系所的聘書,但後來卻因「安全調查」沒通過而無法回臺任教。

 邱垂亮教授對其胞弟的遭遇認為可能有兩個因素,一個因素可能因邱垂正是他的弟弟;另一個因素是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邱垂正當時在美國唸書,曾經接受校園報紙的訪問,談論關於臺灣民主運動的事情,很可能因此遭到打小報告回臺灣。(邱垂亮,2007)【
註28

 發生在邱垂正教授身上的「安全調查」問題,在1990年以後也不是鮮事。目前擔任東華大學民族學院院長的施正鋒教授,在1991年向淡江大學申請任教時順利進入淡大,不過,不久後院方指責當時的系主任為何聘請「安全調查」有問題的人。而施正鋒教授的好友孫秀蕙教授在1990年代初期申請政大教職時,也因「安全調查」問題無法獲得聘書,最後是在鄭瑞城教授的保薦下,才得以進入政大任教。(施正鋒,2007)【
註29

 孫秀蕙教授表示,她迄今一直無法知道自己為何會被列名「黑名單」【
註30】。(孫秀蕙,2007)【註31】而施正鋒教授在分析這件事時認為,孫秀蕙可能「惹禍」的原因,應該是她曾經擔任美國「臺灣學生社」會刊《臺灣學生》總編一職【註32】,並且曾經發表文章所致。不過,施教授也強調,當時他和孫秀蕙兩人都非常謹慎,發表文章批評時政時都是採用筆名,因此,只有社團內部成員知道「筆名是誰」,施教授認為這應該是內部人員將訊息洩漏報告出去。

 以施正鋒教授與孫秀蕙教授的經歷,再對照回陳孟彰博士、柯志明教授與邱垂正教授的例子;顯見在1987年解嚴後,國民黨政府對海外學生的監控依然沒有鬆手的跡象。

 (二)不敢現身的生活

 1.面具──1978年1月28日波士頓遊行

 在國民黨政府一黨專政統治時期,當時美國的臺灣留學生幾乎都聽過或知道有所謂的職業學生或特務在監控他們的行動,因此,在那個風聲鶴唳的年代,學生們的行動幾乎都不敢現出自己真實身分。尤其參加遊行時,學生更需要戴上面具,以防自己的身分曝光。

 臺灣在波士頓的留學生為抗議選舉不公的<中壢事件>【
註33】,1978年1月28日在波士頓舉行示威遊行。當年策劃波士頓遊行的陳重信博士在接受筆者訪問時回憶當時的狀況;他說,他在波士頓發動約五百人的集會遊行,並由他擔任總指揮,其中有大約三、四十位是屬於外省第二代較偏統的左派學生和鄉親也來聲援,但彼此不太有密切的合作,因為他們擔心主辦單位主張臺獨與其主張不合,所以,只是前來聲援表達對國民黨政權與中壢事件的不滿。

 在遊行前夕,陳重信博士接到一位國民黨陳姓學生的電話,陳姓學生說國民黨學生會到現場拍照準備打小報告回臺灣;因此,陳博士在遊行前夕要求大家一定要戴上面具(Mask),結果,後來是當時就讀哈佛大學的馬英九來到現場拍照。(陳重信,2007)【
註34

 圖1(上圖):這是1978年1月28日波士頓示威的遊行照片,圖片中除了不怕曝光的領導學生外;其他學生都戴著面具,因為大家都深怕遭到國民黨職業學生拍照回報給國民黨政府。(圖:陳重信)

 圖2(左圖):這是在1978年1月28日遊行後,支持民主運動的波士頓臺灣學生以<黨外人士後援會>名義印發的128遊行活動報導傳單。傳單中第二列中間那張圖是當時馬英九前往遊行現場拍照,但遭到與會左派學生拍攝的照片。傳單以「蔣家特務馬英久被示威群眾追趕,奸笑落荒而去。」做為圖說,而「九」在當時還被誤植為「久」。(圖:陳重信)

 陳重信博士回憶當時的狀況說,在遊行結束時,遊行的鄉親與學生紛紛取下面具準備搭乘交通工具離開現場,兩位維持秩序的臺灣同鄉飛奔向他報告說,他們看到馬英九在現場拍照,陳重信因此告訴兩位同鄉說:「你們可以去追打他,這種人竟敢來這裡拍照」。但是,當兩位鄉親要過去時,馬英九就轉頭溜走了,只是馬英九打算離開時,卻被當時的左派學生拍照存證。至於那張馬英九被拍的照片,自從2002年9月12日以後,也曾經被公開過多次【註35】。

 此外,當時負責波士頓遊行安全維護工作的張啟典醫師也在接受筆者訪問時說,波士頓的留學生為了抗議中壢事件國民黨做票以及槍殺青年學子的惡行,於是,計畫於1978年1月28日舉行抗議遊行。在計畫過程中,他們曾經接到恐嚇電話表示如果參加遊行將要「回報給政府當局」,但學生依然無視威脅舉辦遊行。

 張啟典醫師回憶說,主辦的波士頓留學生們因為擔心波士頓的人數不夠,因此,洽商紐約的學生加入,而紐約後來也來了兩輛遊覽車約八十多名的學生參加。遊行地點就在波士頓市立圖書館前的廣場;當時擔任總領隊是陳重信,負責波士頓隊伍安全維護是張啟典,負責紐約隊伍安全維護是黃一乘。由於擔心遭到國民黨政府的職業學生打小報告回臺灣,因此在場的學生,除了陳重信、張啟典、黃一乘,加上演講者張金策、洪哲勝與王康陸等人未戴面具外,其餘的人都戴著面具參加遊行。(張啟典,2007)【
註36

 張啟典醫師說,在遊行過程中出現了三位沒有配戴證件的不明人士在現場攝影,兩名白人,一名則是華人面孔。遊行中,也有學生發現馬英九出現在現場,由於馬英九不是參加遊行,所以並沒有戴面具。當遊行結束後,學生們紛紛將面具拿下準備搭車離開現場時,此刻學生們突然發現馬英九拿著相機靠近遊行學生開始拍照,而遊行學生發現後馬英九的舉動後,紛紛將面具重新戴上。由於馬英九拍照這個舉動引起了學生們的不滿,部分學生打算追打馬英九,馬英九也因此迅速往波士頓市立圖書館方向跑去。

 在哈佛大學唸書且為馬英九同寓所室友的江勇振教授【
註37】,他也對筆者提起一件與遊行有關的事。在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後,他去參加紐約的示威遊行,他們的車子從波士頓出發先到耶魯大學接學生,接著繼續到紐約的遊行現場。在車上大家都沒戴面罩(冬天防雪用的毛線臉罩),下車時才開始發面罩,但遊行時有些人有戴、有些人沒戴,他自己本身則是有戴面罩。

 江教授說,在遊行人群中有幾個是他認識的人,這些人並不是帶領遊行的領袖群【
註38】,然而,他們卻沒有戴上面罩,而且他們在戒嚴時期回臺後還立即有不錯的發展,他懷疑這些人是不是就是所謂的職業學生。而且江教授後來護照更新時被刁難,他也懷疑是否與這些人打小報告回臺灣有關。此外,江教授也認為當時國民黨在美國的校園間諜問題,對他們而言其實是非常司空見慣的事。(江勇振,2007)【註39

 2.隱身幕後與筆名的生活

 施正鋒教授回憶在美國唸書時,因為擔心自己成為「黑名單」或是成為被打小報告的對象,所以,他們多半都是以筆名來發表文章批判國民黨。另外,他也回憶到大約在1990年左右,他曾經接受美國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的訪問,節目主持人就是名列黑名單的施姓同鄉,談論主題則是臺灣的人權民主等現狀問題;施教授說,當時因為自己還有回臺灣的打算,因此,當時是以不現身的方式接受訪問,但不確定自己那時是躲在布幕後還是以購物紙袋套頭的方式呈現。

 而在更早之前,1984年美國總統大選,共和黨雷根(Ronald Reagan)和民主黨孟岱爾(Walter Mondale)對決,當時施教授也曾經受邀在校園內的論壇做簡報演說。他在簡報完後,當時國民黨在美國中西部(芝加哥或雙子城一帶)的一位上級指導員開口質疑他是一個臺灣籍人士,表示他唸政治沒有用,當下施教授則是回應表示,他唸的是國際關係不是政治予以駁斥。



 【註釋】

 
12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Binghamton校區)。

 
13 柯旗化(1929-2002),高雄人。白色恐怖時期,以「思想」為由兩次遭到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前後服刑17年。

 
14 本文關於柯志明教授相關故事的描述內容皆為2007年7月27日,於中研院社會所訪問柯志明教授之口述資料。

 
15 長子即是柯志明。

 
16 1970、1980年代,大學錄取率低,錄取名額也不多;因此有大學學歷的義務軍人比例很低,所以有大學學歷者在義務役軍職中容易升遷。

 
17 戒嚴時期,在美國的「中國同學會」其實就是由臺灣留學生所組成的同學會。至於中國在1979改革開放後,才開始有大量留學生前往美國留學,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的同學會則稱為「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

 
18 當時中研院民族學和社會學合併在民族學研究所,社會學為行為科學研究組。

 
19 「人二」全名為「人事室第二辦公室」,直屬於調查局,負責調查公務員忠誠與思想問題。1992年6月16日《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三讀通過,廢除「人二」,並限期銷毀所有的忠誠資料。

 
20 瞿海源教授於2007年9月7日回函Email給筆者,回覆關於柯志明教授當時聘任問題的回憶內容。

 
21 1988年4月27日,吳淑珍立委要求行政院查撤中央研究院「人二」單位。她表示。楊振寧、李政道、李遠哲等諾貝爾獎得主擔任中研院院士時,尚須中研院長吳大猷及蔣緯國向中研院「人二」出具保證。吳淑珍委員也點名中研院人二室主任閻琴南是調查局出身,柯志明申請進入中研院時就是遭到人二室以情治安全為由阻擋。但當時的中研院代總幹事韓忠漢對此表示,人二單位調查新進人員的安全記錄是有其必要性的。

 
22 《中報》由前《臺灣日報》發行人傅朝樞創立,《臺灣日報》前身是夏曉華於1964年10月25日創立的《東方日報》。後來由傅朝樞於1976年接手並改名《臺灣日報》,其報風充滿批判色彩;1978年8月31日,由於言論批國民黨評政府甚烈,《臺灣日報》因此被迫遭到國防部收購。

 
23 《中報》係於1988年4月28日以標題<中研院人二室黑手干預學術>報導此事。

 
24 本文關於陳孟彰博士相關故事的描述內容皆為2007年5月31日,於中研院資訊所訪問陳孟彰博士之口述資料。

 
25 陳孟彰和同學大約在1986、1987年左右成立UCLA臺灣學生會,但不採會長制趕以「committee」委員會的方式處理;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希望更多臺灣同學可以參與,二就是防止國民黨的學生滲透掌控學生會,第三則是因學生流動性高,擔心如會長這類的關鍵人物畢業後,整個社團就倒了。此外,學生會有六位committee的成員,每人輪值兩個月的「輪值會長」。Committee改選時,必須留下兩名舊成員。陳孟彰說,當時有不少臺灣同學會也學習他們的學生會制度。

 
26 任教於澳洲昆士蘭大學的邱垂亮教授曾經參與黨外雜誌《臺灣政論》編務,《臺灣政論》於1975年8月創刊,只發行五期。1975年12月第五期的《臺灣政論》刊出邱垂亮教授的文章<兩種心向>,但此文遭到國民黨政府以涉嫌煽動叛亂為由強制將《臺灣政論》停刊。邱垂亮教授在1976年元月返回臺灣,不過在機場就遭到國民黨政府拒絕入境,直接遣返回澳洲。隨後邱垂亮教授被列為黑名單三年。

 
27 現任教於美國德州Lamar大學。

 
28 本文關於邱垂亮教授相關的口述內容皆為2007年10月6日,於澳洲布里斯本市邱教授寓所訪問邱教授之口述資料。

 
29 本文關於施正鋒教授相關的口述內容皆為2007年10月4日,於臺北訪問施教授之口述資料。

 
30 意指申請進入政治大學任教時的遭列入安全調查黑名單之列。

 
31 此資料為孫秀蕙教授於2007年9月7日回函筆者Email的內容,孫教授表示她遭列名「黑名單」問題一直是個謎,而她希望在這件事上能夠保持沈默。

 
32 施正鋒教授因畢業而卸任《臺灣學生》總編職務,孫秀蕙教授隨後接任總編一職,並主持《臺灣學生》第9-12期的編務,時間為1991年9月至1992年中。

 
33 1977年11月19日臺灣舉行五合一地方公職選舉,國民黨提名調查局出身的歐憲瑜參選桃園縣長,當時擔任省議員也是國民黨籍的許信良也參選,因此遭到國民黨開除黨籍。19日開票時,邱奕彬等人發現中壢市第213號投開票所(中壢國小)監選主任范姜新林涉嫌舞弊作?票,但警察卻將作票的選務人員帶走加以保護,此外由於桃園各地都傳出國民黨作票舞弊的消息,因此引起了人民憤怒而有上萬人包圍中壢市警察局,另外有不少車輛被燒毀;事件發生後,軍隊也開入中壢市,但被民眾攔阻。但是令人遺憾的是,警察還是開槍擊斃了中央大學學生江文國及一名青少年張致平。

 
34 本文關於陳重信博士口述的描述內容皆為2007年1月25日,於立法院訪問陳重信博士之口述資料。

 
35 2002年9月12日,立委鄭國忠偕同哈佛校友公布該張照片,要求馬英九還原歷史真相面對職業學生問題。

 
36 本文關於張啟典醫師的口述內容皆為2007年1月18日,於美國波士頓張醫師寓所訪問張醫師之口述資料。

 
37 江勇振教授目前任職於美國DEPAUW大學。

 
38 江勇振教授特別說明,當時只有領袖群的學生敢不戴上面具或面罩。

 
39 本文關於江勇振教授的口述內容皆為2007年1月25日,於立法院訪問江教授之口述資料。

 

 (三)護照被刁難

 1.更新護照耗時近五年

 1980年初,在哈佛大學求學的江勇振教授前往波士頓辦事處辦理護照的延期。依照辦事處的做法,護照延期辦好以後就會通知申請人去取回,但是,江教授的申請卻是過了很久都沒消息。他就這樣等了兩年而沒有護照的消息,於是,江教授就拜託哈佛大學外國學生顧問寫信給波士頓辦事處,要求辦事處歸還護照,以符合美國移民局要求外國學生都必須要持有有效護照的規定。但是,這封信也沒有達成效果。

 1984年,江教授有位來自臺灣的老師到哈佛大學訪問。某天,費正清教授【
註40】請江教授的臺灣老師去家裡吃飯,江的老師向費正清提及此事,費正清表示他可以幫忙處理。後來,中國通的費正清寫了一封信給當時臺灣的駐美大表錢復,但這封信並不是直接寄到華盛頓,而是交由波士頓辦事處代轉。不過,這封信在還沒被送達華盛頓之前,波士頓辦事處主任就已經打電話給江教授表示歉意。

 該主任說,護照被他們不小心遺失了,現在他們會補發。依照慣例,護照遺失需要登報作廢;但該主任說不必登報。江教授表示,他也沒有護照大小的照片;那主任也說沒關係,什麼照片都可以。該主任又說,我們知道你很忙,就不必麻煩你到辦事處來跑一趟,我們會把表格寄給你,填完表格貼上照片簽個名寄回來即可。

 於是,就在費正清教授的幫忙下,江教授的護照很快就拿到了。雖然這本新護照的有效期間只有一年,而且以後每次延期的有效期限還是都只有一年;但至少,江教授被迫當了近五年的「證件不全的外國人」身分終告結束。至於費正清教授的這封信,現在被保存在哈佛大學的檔案館。

 2.更新護照被約談

 1988年,陳孟彰博士的護照到期,他前往洛杉磯代表處辦理護照更新。陳博士記得當時是隨到隨辦,費用大約二十幾元美金。他去辦理時等待很久,後來外館有一位大約三十歲左右的人邀請他到休息室談話。此人自稱是宜蘭人,並以臺語和他交談詢問臺灣同學會在做什麼的話題;外館的人也說他們都會注意臺灣同學會的活動,也點名同學會成員,並詢問為何做這些活動等等。

 事後,陳孟彰博士頗為在意為何他們的活動內容和組織成員名單會流落到代表處的手上。陳博士認為,應該有人將臺灣同學會的相關消息和成員資料傳遞「報告」出去。陳孟彰博士在訪談中也表示,他很好奇這些名單和消息究竟是直接回報臺灣後,再傳遞給駐外單位;還是本身駐外單位就有管道可以獲得消息,然後再傳回臺灣。

 3.返國後出國被刁難

 目前已經從清華大學退休的許宗雄教授,他在1967年獲得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化學系全額獎學金【
註41】前往攻讀學位,並在1973年學成歸國。許教授說,因為當時他有獎學金,不必擔心生活與學費問題,而且還有錢可以寄回臺灣,因此,可以去參與社團活動。在西雅圖求學時,他擔任了西雅圖臺灣同鄉會的聯絡人,當時同鄉會最活躍的人就是任職波音公司的鄭紹良,而鄭紹良正是國民黨政府的黑名單;另外,當時許教授也曾經參與為彭明敏募款的活動。(許宗雄,2007)【註42

 許教授在1973年回臺時,友人曾經向許教授表示,他曾經看到報紙報導美國臺獨活動的消息有提到許宗雄的名字,但許宗雄教授當時也不以為意。一直到了1979年,許教授獲得邀請參加在1980年2月24日至28日於以色列舉行的國際結晶學學術研討會時【
註43】,這才發現自己有「案底」。

 許教授在1979年10月23日提出申請出國,但遲遲未能取得政府有關單位的許可;一直到研討會已經開始後兩天,出入境管理局才發文通知他表示出境許可獲得批准。許教授說,他出境被刁難的原因,大概是因為曾經參加臺灣同鄉會,而且也參與過彭明敏募款活動。

 目前旅居澳洲的邱垂亮教授也回憶說,他在1963年至1971年在美國加州大學攻讀學位,當時邱教授曾經和從事臺獨運動的蔡同榮等人接觸,也參加過諸多關於臺灣民主運動的座談會。在1971年取得澳洲昆士蘭大學的教職後,邱教授打算返臺探親,不過,因為曾經在美國參與過政治活動,擔心自己曾經被打小報告回臺灣,可能在回臺後被捕;因此,在回臺灣之前就先和自己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及聖地牙哥的教育局長商量好。邱教授對他們說,如果在回臺灣那段時間遲遲沒有回音,就表示自己遭到臺灣政府逮捕,希望他們可以進行營救的工作。幸運的是,邱教授擔心的事並沒有發生,只有在1975年《臺灣政論》事件後才變成黑名單。

 (四)被監視的生活

 1.特務親臨活動現場

 1976年發生了MIT(麻省理工學院)事件。國民黨政府派遣軍校學生以臺大學生的名義前往MIT學習導彈技術,但是,此舉違反了1970年代明尼蘇達州參議員的提案,該提案認為美國政府不應該幫助獨裁國家訓練軍事人員。因此,臺灣軍校生假冒名義不但違法也違反相關精神,所以,這些學生便遭到美國遣返。

 陳重信博士回憶說,MIT學生會針對MIT事件舉辦座談會,當時,MIT臺灣同學會會長范清亮受邀演講臺灣政治現狀,但是,現場卻有多位「學生」前往蒐證拍照,並有劉姓官員【
註44】在場指揮;而現場的美國學生見狀非常憤怒,紛紛衝向前將相機搶下並抽出底片。不過,這些蒐證的學生反倒對現場的學生說:「他不能在這裡發言批評我們的政府,我們必須把這些事情報告回去。」後來,波士頓The Real Paper和The Boston Globe兩報也曾經報導這件事【註45】。而且,因為范清亮出面講述臺灣的政治現狀,他也因此遭到代表國民黨的刊物《波士頓通訊》威脅其生命【註46】。

圖3:

 1976年5月12日,波士頓的報紙The Real Paper報導國民黨在波士頓校園學生間諜的事。報紙中的照片就是在麻省理工學院演講卻被國民黨學生恐嚇,以及遭到《波士頓通訊》威脅其生命安全的MIT博士後研究生范清亮。

 其實,「職業學生」的活動範圍很廣,且不限於監視臺灣學生的活動。柯志明教授在1983年剛到美國時,適逢中國開放學生到美國留學不久。柯教授說,當時有中國學生在校園播放電影《捉放蔣》,國民黨學生在那時就對中國學生的活動開始展開反制,並對臺灣學生強調,若前往觀看此電影,就會被「登錄」記錄,因此,使得臺灣學生不敢前往觀賞電影。

 2.批評國民黨的圖書館中文書報會遺失

 1977年12月7日與8日,華盛頓大學報紙Univ. of Washington Daily就曾經報導「批判國民黨的文章書刊被偷」的問題,並描述國民黨政府如何設法阻止學生訂閱該種報章雜誌。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美國各大大學內的反國民黨報刊雜誌,如《臺獨》、《望春風》、《臺灣青年》、《獨立臺灣》、《中報》、《臺灣公論報》等等,時常會發生「遺失」事件。而這些刊物,其實也不見得都是在美國發刊,例如《臺灣青年》是在日本發行;《中報》則是在1978年首先在香港發刊。

 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也曾經發生批評國民黨的中文刊物遺失事件,而且1998年開始就有學者投書臺灣的報紙談論燕京圖書館書報雜誌失竊事件【
註47】。

 燕京圖書館書報遭竊事件大約發生在1979年秋至1980年春之間,根據江勇振教授回憶,當時館方不會查閱證件,因此,人人都可以進去開放的閱覽區閱讀報紙雜誌與期刊。在那個時候,時常會有批評國民黨的報章期刊與雜誌遺失。當時負責此方面業務的主管波特(George Porter)對於此事非常生氣決定徹查;後來有一位來自紐西蘭而且中文很好的學生自願暗中觀察。

 就在事件發生的當天,這個紐西蘭學生在閱覽區觀察,不久後,有一位女子帶著一個類似帆布袋的包包走進來,「取走」了反國民黨的書報;而就在這位女子帶著書報準備離開時,這位紐西蘭籍學生隨即告訴圖書館管理員,表示這個女子偷走了書報【
註48】。

 至於當時在燕京圖書館打工的張啟典醫師【
註49】,因為他是傍晚才到圖書館,而事件發生時是在白天,他不在現場因此不知道事件的經過。張醫師在傍晚到圖書館內上班時,經由館方人員轉述才知此事。張醫師表示,當時燕京圖書館閱覽室內有不少支持臺灣民主運動批評國民黨的報章雜誌,如《望春風》、《臺灣青年》、《獨立臺灣》、《臺獨》、《中報》等,而當時這些批評國民黨的中文書報一直被偷。他在聽到這件事後,很好奇想知道當事人是誰,因此,便在隔天前往學校的Patrol Office(校園巡邏隊辦公室)查閱資料,確認相關當事人。

 燕京圖書館書的書報遺失並不是獨立事件,1980年代在美國唸書的施正鋒教授就曾經在《鄉訊》發表文章描寫類似的狀況【
註50】。施教授說,他當時就讀的大學圖書館,時常有許多批評國民黨的中文雜誌、報紙,如《臺灣公論報》、《臺獨》、《臺灣青年》等被丟棄在垃圾桶內,再不然就是憑空消失不見。當他向圖書館方抱怨時,有時會得到館方這樣的回答:「要怪你們自己人」。

 曾經在圖書館打工,也曾經拿過圖書館獎學金的施正鋒教授表示,他還記得在俄亥俄大學時,他們曾經要求圖書館訂閱《臺灣公論報》,但館方並不願意訂。館方人員的理由是「沒經費」,當學生表示願意捐錢訂閱時,館方則改稱「沒有空間」。館方推辭到最後乾脆明白表示,圖書館的「諮詢委員」說這是「政治性」刊物,不適合訂閱。根據施正鋒教授的回憶,館方所謂的諮詢委員應該是曾任國民黨中央民代的教授,或是另兩位當時也是來自臺灣的教授。

 由上述的例子可以顯見,當時在美國大學的圖書館,除了批評國民黨的書報會遭竊外,其實也會有外力介入圖書館訂閱書報的問題。

 3.海關沒收書籍

 施正鋒教授在1991年畢業後,準備將個人物品海運回臺;當時,他在從事海關報關工作的友人介紹下,與一位目前在新竹科學園區工作的留學生一起併櫃,並將物品以施教授太太的名義海運回臺灣。後來,報關的朋友說貨櫃船已經抵達臺灣了,只是施教授夫婦是在過了很久之後,才接到正式的通知去取件。

 在取件當日,施教授人正在東海大學兼課無法到場。當施太太前往海關領取海運物品時,就已經有海關人員、警察和新聞局官員在現場等待,施太太就在這些人員的陪同下,將每個箱子拆封檢查。後來,他們被官方沒收了一百多本書,就連當時政治人物的旗幟如戴振耀、姚嘉文夫婦的旗幟也都被沒收。

 接著,這些官員又想「揩油」要紅包,當時施太太只好給了數千元「紅包」了事,只是回到家後才發現,竟然連父親送的皮衣也不見了。施正鋒教授說,後來那位從事報關工作的朋友,再也不敢和他們聯絡了;施教授認為,雖然當時已經解嚴了,但白色恐怖的陰影還是一直存在國人的心中。



 【註釋】

 
40 費正清教授(John King Fairbank,1907年-1991年)為了撰寫博士論文曾在1931年到1935年待在中國進行研究調查。在1942年1946年間也曾經兩度被派駐到中國。費正清於1955年在哈佛大學成立「東亞問題研究中心」,該研究中心在1961年更名為「東亞研究中心」,1977年哈佛大學將研究中心更名為「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

 
41 許宗雄教授當時就讀的學校科系為Department of Chemistry,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取得的獎學金為Teaching Assistantship。

 
42 本文關於許宗雄教授的口述內容皆為2007年6月6日,於清華大學訪問許教授之口述資料。

 
43 7th Aharon Katzir-Katchalsky Conferences: Structural Aspects of Recognition and Assembly in Biological Macromolecules, Nof Ginossar, Israel,全球僅一百位學者受邀參加該屆的研討會。

 
44 即劉振世,曾任職於中國國民黨海工會與中國國民黨臺北市黨部。

 
45 The Real Paper在1976年5月12日以范清亮博士做為遭到國民黨職業學生威脅的受害者來報導國民黨間諜學生問題。另外,The Boston Globe 也在1977年3月28日報導相關事件。

 
46 1977年4月25日Monday的"U.S. Foreign Students vs. Government Spies"報導點名「代表國民黨的《波士頓通訊》(1976年4月)」恐嚇臺灣留學生范清亮,威脅他的生命安全。至於當時波士頓通訊的主筆則是馬英九。

 
47 例如1998年11月30日的自由時報<背著相機的馬英九>。而2006年8月1日,哈佛大學教授李敦厚也曾經投書自由時報,標題為<馬英九懂得反省嗎?>,文中提及了「馬英九真的不知道『身邊的人』去哈佛燕京圖書館偷走反國民黨報章的作法,是不道德的嗎?是應該反省的嗎?」另外,1998年,陳重信、張啟典、江勇振等多位出身或任教於哈佛的學者,也曾經在1998年11月27日的記者會上,聯名發表一篇<給臺北的父老兄姐書>,這封信中提到:「波士頓是美國一個人文薈萃的城市,學術自由的風氣舉世聞名。哈佛燕京圖書館收集了各種不同政治論點的刊物與書籍。為了打壓不同政治見解,馬英九同夥人竟然動手偷損圖書館『異議』刊物」。

 
48 相關留學生對於當時遭到紐西蘭學生逮獲時的女子,她所偷的書報為何,彼此的記憶細節稍有出入。偏向左統的留學生稱此事件被竊的是《中報》,偏向臺獨的留學生則認為是《臺獨》等雜誌。但唯一這些留學生可以確認的是,只要是批評國民黨的刊物,無論是《臺獨》、《望春風》、《臺灣青年》、《獨立臺灣》或《中報》等等,皆是當時被竊的對象。

 
49 張醫師於在1975年底至1981年左右在燕京圖書館打工,時間為每天下午五點至晚上十點。

 

 50 此文發表在1989年8月臺灣同鄉會的刊物《鄉訊》第16卷第8期,標題為<閱讀「公論報」記趣>,署名「無膽英雄」。

 

 三、海外職業學生監視系統

 (一)「愛國工作」公開招募

 陳孟彰博士和施正鋒教授兩人都有共同的經驗,就是在出國唸書前都必須參加教育部所舉辦的研習,當時留學生要參加研習才可以取得出境許可。研習時都有調查局的人員來上課,調查局也公開在研習課堂上募集有意在海外為「國家服務」的學生。

 1979年,清華大學許宗雄教授有位H姓學生畢業於分子生物所,該生在畢業後在要前往密西根大學攻讀博士【
註51】,H學生在出國前向許教授表示,學校教官對他說調查局想要訓練他,借重他在美國求學時做愛國報告的工作。許教授當時問該位學生每個月有多少錢,H學生回答每月三百或四百元美金,許教授於是對該生說可以答應他們,反正不要寫任何報告就好,若被強迫交報告,就隨便敷衍一下。後來該生在美國求學一年後,一直沒有繳交報告,也因此被調查局除名。

 由上述的例子來看,國民黨政府招募學生在美國監視其他臺灣留學生的事情,其實並不全然是祕密地進行,而有部分是公開的招募行動。

 (二)中山獎學金與打小報告的價格

 1.中山獎學金學生有義務與責任打「小報告」

 1976年3月15日,The Daily California 以標題「Taiwanese spies in U.S. Universities」,詳細報導國民黨特務如何以金錢吸收學生去蒐集其他學生的活動報告,同時也報導說領取中山獎學金的學生,任務就是去蒐集其他同學的言行資料,報導中還說聯邦調查局(FBI)也指出這些監視與打小報告的行為在美國都是違法的。

 此外,1982年11月5日,The Daily Illin刊出專欄作家柯樂(Larry Cohler)以「Made in Taiwan」為標題的專文,專題報導與陳文成命案相關的問題。柯樂在這篇專文中引用兩位國會議員李奇(Jim Leach)和索拉茲(Stephen Solarz)的聽證會資料,以及中情局(CIA)、聯邦調查局等官方資料,討論1970年代和1980年初的國民黨校園特務問題,同時也特別點名拿國民黨中山獎學金(Sun Yet-sen Scholarship)的學生有義務和責任撰寫報告與監控其他學生。

 柯樂在文中也特別提到1979年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的一份報告指出,中情局估計有四十五位國民黨高級特務官員在美國活動,其中包含九人在美國校園內;另外,聯邦調查局則是評估有二十五位國民黨高級特務在美國校園活動。

 在柯樂引述的參議院報告中還指出,負責監視學生的「全職」國民黨特務學生每月可以領到一千一百元美金,並有配車。在這篇專題報導中,除了直接點名領取國民黨中山獎學金的學生有義務和責任去監視其他學生並撰寫報告外,更指出並非所有的國民黨員學生都能夠報考國民黨中山獎學金,只有被篩選過的人才能被「邀請」參加考試。文中也說,這些人不認為自己是間諜、特務(Spies),他們認為自己只是觀察者(Observers)。此外,文中也明白指出領取國民黨中山獎學金津貼的學生,不僅可以給付學費,每月還有額外的四百五十元美金的收入。

 2.「打小報告」的價格

 1976年3月15日,加州的報紙The Daily Californian一篇標題為「Taiwanese Spies In U.S. Universities」的新聞,具體報導國民黨間諜在校園活動的訊息。

 報導一開始轉述一位來自臺灣在美國念工程的Fong姓學生自白,這位學生坦承,自從他成為被信任的國民黨小組成員後,他只要將所填妥的報告表格轉交給臺灣派駐在美國當地的政府官員後,隨即就可以收到美金五十元的支票。

 另外,1982年5月17日的《新聞週刊》(Newsweek)在一篇標題為「Spies in the Classroom」中,也詳細地報導國民黨間諜學生在美國校園的活動與陳文成博士命案的關連性;他的死因被認為與國民黨間諜學生在美國校園的監視活動與打小報告有關。此外《新聞週刊》也說,為了監控臺灣留學生,國民黨需要更多的告密者協助監視學生的活動;而這些告密消息提供者的打小報告價碼,有每份報告可獲得五十美金或一百美金者,也有收入是每個月六百元美金者。

 1970年代在美國唸書時並擔任臺灣同鄉會聯絡人的張啟典醫師回憶,他知道他自己成為黑名單是在1974年以後。他曾經寫信給一位在調查局工作的高中同學,詢問他是否為黑名單;他的同學回信說,他總共在美國被打了九次小報告回臺灣。

 張醫師也說,當時美國各地臺灣同鄉會混入不少臥底的人,使得他們的資料外洩被打報告回臺灣。當時有位黃姓鄉親加入波士頓的臺灣同鄉會,但是,幹部們覺得這位鄉親很有問題,因此,便假裝四川口音打電話給他,偽稱自己是臺灣來的北市黨部小組長目前在波士頓視察,藉機詢問他打報告的相關問題,並問對方是每個月拿一百美金還是三百美金的工作人員,這位黃姓鄉親則是回答他是拿兩百美金的。就在這件事之後,打小報告回臺灣就有幾百元美金收入一事,才被他們這些留學生證實。

 此外,史明前輩也曾經在和筆者談話時表示【
註52】,當時日本的「職業學生」收入,因為物價問題,所以,每個月高達八百元美金,歐洲地區則是依照國家的不同從每月六百到八百美金不等。

 綜合前面所描述,在美國打小報告的價碼並不固定。依身份別,價碼有每月領取高達一千一百美元且有配車的「全職」職業學生,也有每月領取額外四百五十元美金的「中山獎學金」職業學生,還有每月兩百到六百元美金不等的「兼職」職業學生,最後更有每篇報告五十或一百元美金的「兼差打工」職業學生。

 由此打小報告金額區分來看,可顯見國民黨政府在當時佈建「職業學生」的範圍之廣、層次之多以及組織之密。

 (三)小組工作報告表

 圖4是陳重信博士在1970年代從左派留學生那邊取得的「小組工作報表」,上頭載明了小組長姓名、小組幹事、同志總人數等。表格內也有「校內狀況分析」欄,裡頭有「愛國同學總人數」、「親匪學生總人數」、「臺獨份子總人數」等。至於在「中國同學會簡介」該欄,則包含了會長、副會長的政治立場,並分析「會員人數」、「我方人數」、「匪方人數」、「中立人數」。另外還有「敵情資料」一欄,裡頭有「主要份子」、「姓名」、「學經歷」、「政治立場」、「主要活動」等等。當時因為中國尚未實施改革開放,因此所謂的「中國同學會」其實就是臺灣的留學生同學會。

 圖4:此即為俗稱的「小報告」表格。(圖:陳重信)

 這份小組工作報告表是國民黨政府職業學生,在1974年(民國六十三年)於美國打「小報告」時所填寫的表格。至於表格內容是否隨著時間而更新,是否就僅此一種報告表格,其實都是一個未知數。但是,至少這張表格事實上就可以充分證明,國民黨在一黨專制統治時代,的確曾經對在美國留學的臺灣學生進行監控。

 (四)美國媒體的報導

 國民黨專政統治時期曾經透過職業學生在美國進行監控留學生,但是,從何時開始進行監控活動並不可考;根據資料,在1969年即有美國媒體報導國民黨「間諜學生」的問題。

 美國媒體在1970年代對於國民黨特務學生活動問題的報導開始增多,但美國官方當時並沒有具體行動。一直到1981年陳文成命案發生,美國國會、中情局與聯邦調查局才正式對國民黨特務學生在美國活動的問題展開徹底地調查。

 1.受限制的生活

 1969年,夏威夷大學學生陳玉璽在圖書館閱讀社會主義書刊,後來被捕並判刑七年;此事讓美國媒體開始注意國民黨在美國校園間諜的問題。1973年10月12日STATESMAN刊出讀者投書標題為「Lives Restricted」(受限制的生活)的文章,報導臺灣留學生在校園被國民黨壓迫的案例。

 1975年8月12日,The Independent Florida Alligator刊出梅克爾(Norman Markel)教授的投書「Chinese students do spy」【
註53】,指出臺灣學生遭校園內國民黨的教授打小報告,因此,護照延期被刁難。此外,報導也說國民黨政府駐外單位更利用換發、延期、加簽護照時,對已經上了「黑名單」的臺灣學生百般刁難,很多學生敢怒不敢言。若敢言者,則是黑上加黑且無法回臺灣。

 2.國民黨特務前線組織與特務前線刊物

 1977年4月25日,Monday【
註54】以標題「U.S. Foreign Students vs. Government Spies」,報導美國政府將國民黨的特務學生、伊朗的祕密警察組織(SAVAK)以及韓國中央情報局(KCIA)監視學生的行徑視為同樣的行為。這篇報導也提到1974年國民黨特務學生所使用的小報告表格內容,並說只要被打報告回臺灣的人,他的護照會被吊扣,不然就是家人會被威脅。

 這篇報導並指出,國民黨第三支部工作會議的報告甚至討論如何滲透到支持臺灣獨立的組織中;國民黨並透過「反共愛國聯盟」【
註55】及MIT國民黨學生組織「光華社」,由這些團體做為監視學生的特務前線組織與辦理特務前線刊物;報導並指刊物就是《波士頓通訊》,而且國民黨也在財務上給予《波士頓通訊》支援。

 報導還說,《波士頓通訊》不但為國民黨政權辯護,也藉此刊物恐嚇學生或進行人身攻擊;文中也說明,《波士頓通訊》是由一位任教於MIT的教授寓所做為此刊物的地址【
註56】。

 另外,Monday也說,國民黨與其前線組織,特別是「反共愛國聯盟」,都會定期開會決定如何對付異議份子並加強黨的運作。Monday這篇報導也具體提到在美國當地只要臺灣留學生的活動不是國民黨政府所認可的,學生就會接到來自國民黨學生的恐嚇電話。該篇報導強調國民黨特務學生除了「照相」外,並會以恐嚇的手段對付臺灣留學生。

 此外,Monday也報導了1976年的MIT事件後續發展;報導說,MIT事件後,MIT校方開始對於國民黨間諜學生進行調查。報導提及同年MIT學生會舉辦「臺灣辯論會」,由學生會代表與臺灣的博士後研究生范清亮上臺報告,為六百多位師生現身說法;但當時國民黨政府由負責當地學生事務的劉振世率領多位學生前往現場拍照,但遭到美國學生搶下相機與底片。

 Monday也說,在此事件後,國民黨的《波士頓通訊》隨即在該年(1976年)四月撰文威脅范清亮的生命安全。

 3.陳文成博士命案與國民黨特務學生的活動

 1981年陳文成博士命案引起了美國輿論的高度重視,也使得美國國會因此舉辦聽證會,對國民黨特務學生問題進行調查【
註57】。陳文成博士在取得密西根大學學位後就在Carnegie-Mello大學任教,1981年陳文成博士返臺探親,但是,因為他曾經在美國為《美麗島雜誌》籌募基金,因此,遭到警備總部約談,約談後次日(7月3日)陳屍在臺大校園。國民黨政府對此宣稱,陳文成博士是畏罪自殺。

 陳文成博士命案發生後,引發了美國輿論對國民黨校園特務一連串的討論。1981年7月15日賓州的POST-GAZETTE,以「Taiwan monitored CMU prof」為標題,報導國民黨透過信件、言論和電話監控陳文成。

 隨後,美國媒體討論國民黨校園間諜學生與陳文成命案關連性的報導陸續出爐;例如,1981年7月21日The New York Times的「Death of Taiwan Professor Causes Uproar on a Pittsburgh Campus」;1981年7月21日The Michigan Daily的「Official concurs: Spies on campus」;1981年7月28日THE WASHINGTON POST的「After Police Interrogation, a Death」;1981年7月31日Chicago Tribune的「Spying on foreign students」;1981年8月6日的THE WASHINGTON POST的「Spy Story」,以及1981年8月6日,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的「Professor's death linked to alleged Taiwanese spying」等等。

 而在1981年8月10日,著名的《時代雜誌(TIME)》更以標題「Spies Among Us」(間諜在我們身邊)描述國民黨政府的暴行,文中也講:「陳文成之死引起了國會的關心,蔣經國政府維持龐大而綿密的情報網,尤其在校園,以便監視近乎五十萬居住在美國的臺灣人。」

 1982年5月17日,《新聞週刊》的「Spies in the Classroom」這篇文章則是報導說,陳文成博士死因被美國國會認定與國民黨間諜學生在美國校園的監控與打小報告活動有關;內容並指出大部分的間諜學生是忠誠的兼職間諜,只有少數是專職間諜工作者但兼具學生身份。這篇文章也說,遭列名在小報告上的學生,其家人會遭到威脅,有些人護照會被取消或吊扣,也有些人會被逮捕入獄。

 文章還說,儘管國民黨政府官方否認陳文成命案與國民黨的校園特務活動有關;但根據美國國會的資料,美國司法部、聯邦調查局接受國會亞洲與太平洋事務小組聽證會的證據,認定國民黨在美國派遣特務學生監視臺灣留學生,因而造成陳文成命案是個事實。因此,眾議院與參議院也一致通過一項決議案,禁止出售武器給在美國校園派遣間諜特務的國家。



 【註釋】

 
51 1979年,該生在清華大學生物分子所畢業並獲得碩士學位,並於同年前往Department of Chemical Biology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校區)攻讀博士學位。另,為保護其隱私,僅以其姓氏的英文開頭H做為代號。

 
52 2007年6月28日,於史明先生新莊住所的訪談。

 
53 1970年代的Chinese student指的是臺灣的留學生,中國直到1970年末期才允許學生留學美國。

 
54 報紙Monday係以小寫monday做為其報紙的名稱抬頭。

 
55 一些著名的留美反共愛國聯盟成員有張京育、趙怡、蘇起、馬英九、李慶華、關中、趙少康、郁慕明等等。

 
56 《波士頓通訊》地址為12 VANDERBELT ROAD ACTON MASS. 01720。

 
57 美國眾議院在1981年7月30日和10月6日進行兩次聽證會調查,並在1982年印刷公布調查報告。

 

 四、結論

 從受訪的學者口述資料和文件,以及當時美國媒體對於職業學生的相關報導與討論來觀察;這些留美學者的經歷和美國媒體的報導確實有著高度的關連性。據此,可以顯見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國民黨政府的確在1990年代以前,透過吸收或是派遣留美學生擔任職業學生在美國校園監視臺灣留學生。這些監視與報告行徑,不僅侵犯了人權,造成了留學生心裡的恐懼,同時也影響了留學生回臺灣的求職;另外更有不少留學生因此淪為黑名單不得返回臺灣。

 此外,在本文的訪談案例與資料中,調查局、駐外單位、國民黨學生組織、國民黨學生刊物、國民黨海外組織與臺灣的管區警察等等,都牽涉在複雜的海外留學生監控問題與網絡中。1974年的小組工作報告表具體呈現了當時監控工作的報告內容;而國民黨政府對「愛國學生」的募集,以及美國媒體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對國民黨特務學生在美國校園活動的報導,更具體成描繪了當時國民黨的統治性格。

 上述的國民黨政府監視海外留學生問題,正是轉型正義所必須處理的一大歷史案件;然而,臺灣在強調轉型正義的同時,除了民進黨政府在2006年至2008年提及「不當黨產」問題並訴求公投,和已經立法的<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註58】之外,從沒有徹底去追溯過去加害者的刑責,甚至政治責任、道德責任。以致於加害者和共犯結構成員迄今逍遙法外;而且,民選的民主政府卻要負起「補償」責任,且「補償金」更是由納稅人來買單,而非由加害者來付費。

 再者,臺灣號稱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然而,對於轉型正義卻遙遙落後在東歐、南非甚至阿根廷之後。雖然民進黨執政後期曾經在轉型正義上嘗試和東歐甚至南非等經驗做連結,但如今看來其實都只是紙的作業或政治宣示罷了。如今,臺灣唯有正式展開全面性的轉型正義工程,才能真正落實政治民主化與國家正常化;並藉此將臺灣轉型到真正的公民社會,並擠身民主法治國家之林

 (一)人權與暴行責任

 1.沒有真相就沒有寬恕

 198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屠圖(Desmond Mpilo Tutu)【
註59】,在其著作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註60】一書中強調,南非對於轉型正義問題,他們選擇了既不是紐倫堡大審模式,也不是全民遺忘的大赦模式,而是採取第三條路的非洲觀點「Ubuntu」,意味即使種族隔離的支持者,其實也是此制度的受害者;無論種族隔離暴行實施者願意與否,施暴者的人性和受害者的人性都是糾結在一起的。

 本書針對此觀點收錄了一位白人員警太太的信件,信件敘說她先生在執行屠殺黑人任務後所承受的心理折磨,也描述在目睹丈夫苦痛後,自己所產生的複雜與難過之心情。屠圖希望藉此故事來凸顯南非種族隔離政策所造成的加害者與被害者之歷史傷痛。(屠圖,2000)

 在多元族群的臺灣社會,臺灣的轉型正義理當可以尋求南非模式還原真相,選擇寬恕。只不過是,從解嚴、首次總統民選,一直到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我們根本看不到政治人物與民間一起徹底地對歷史真相進行追查,大家都是選擇先忘記過去,然後一起「拚經濟」。

 2005年12月21日,由當時的立法委員蕭美琴等47名立委提案的第6593號法案<黑名單檔案解密條例草案>,迄今從未排入過程序委員會中。這則法案是希望能夠參考兩德統一時所通過的前東德祕密警察文件法(Stasi-Unterlagen-Gesetze)的模式來處理威權統治的檔案問題;此外,德國此法案也授權國民可以調閱前東德情治單位非法調查、蒐集個人資料等檔案。

 <黑名單檔案解密條例草案>強調黑名單檔案的解密,是說明了國家秩序必須依靠健全的民主法治制度來維持,並經由正當性、合法性的機制來制衡。也希望藉由此條例,能夠還原過去的歷史,並恢復受害者的名譽。本草案條文也具體提到了「專案小組得受理、調查、辦理檔案解密事宜」、「專案小組與國史館應定期對已解密之黑名單檔案,辦理審訂、彙編、出版及展示事項。」等等。

 另外,世界臺灣同鄉會聯合會也在2007年7月12日針對此法案提出三個主張:

 一、<黑名單檔案解密條例草案>應儘快在立法院通過。

 二、國安局、情報局、調查局、前警備總部及國民黨海工會等戒嚴時期在海外佈建的線民及職業學生的資料要公布。

 三、查有實據之線民及職業學生應公開道歉,並仿效德國作法,這些人不得參與公職競選,以昭顯社會公義,真正落實轉型正義。(林朝億,2007)

 世臺會強調,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之受難者,雖然表面上在法律方面得到平反,但加害者名單仍然沒有公佈,更沒有受到制裁,所以,轉型正義並沒有落實。戒嚴時期不少留學生及臺灣僑民被列入黑名單,有家歸不得,或像陳文成博士返國探親被謀殺。黑名單受害者有權要求恢復名譽,有權要求瞭解當年是誰打小報告,打甚麼報告。要有真相,要公布加害者,要受制裁,受害者才能談和解、談寬恕,傷痕才能真正撫平。世臺會也要求被查有實據之線民及職業學生應公開道歉,並效法德國,這些人不得參與公職競選,以彰顯社會公義,真正落實轉型正義。(林朝億,2007)

 但相較於東歐、南非與阿根廷的轉型正義處理方式,臺灣的處理方式就如同世臺會的批評,的確無法令受害者接受。若無法看到歷史的真相,揪出加害者與其共犯,如何談「寬恕」與「和解」?南非大主教屠圖主張「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但是,在臺灣,連初步的真相都無法看到,又如何談寬恕與和解?

 2.國家機器所打造的無形監獄

 因為對海外留學生的監控,國民黨政府除了建立黑名單外,還有更多的留學青年在回到臺灣後遇到了「安全資料」的問題;這些不僅影響了他們的求職,同時也侵犯了個人的隱私。國民黨透過監控海外學生所建立的黑名單與安全資料,就在這些被打過報告的學生身邊架構了一座無形的監獄;誠如Fong姓學生投書在1976年3月15日的The Daily Californian上講的,相較於臺灣,就算在美國被監視,至少也比較自由,只是像放兩年假一樣。但我們也可以從這些字句中讀到,國民黨透過國家機器所建構的無形監獄,其實是從臺灣一直延伸到民主自由的美國土地上。

 至於因為國民黨政府所建構的這座無形監獄,因此,建立了多少「小報告」?產生了多少黑名單?而因此導致無法返回臺灣的人數又有多少,迄今也沒有統一的說法。但根據陳重信博士發表在2005年《自決與認同——1950年~1990年海外臺灣人運動專輯》的<臺灣門(TAIWANGATE)——黑名單政策與人權>專文,該文指出根據美國國務院在1991年2月出版的各國人權報告中,有關臺灣的部分,在1990年的前八個月,臺灣的入出境管理局以國安法違反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由,就拒絕了2,689件申請入境案及890件申請出境案。另外,在1991年由陳重信博士自費出版的英文版《臺灣門》(TAIWANGATE)一書中也估計,總和美國等地的資料,至少有800~1,000人被列為黑名單。

 3.寬恕與忘卻

 死在路邊e無辜e人和被迫害者,攏和殺手共款攏是親同胞;為什物扮演e卻是不共款e角色。咱e同胞,和被人塞喙e厝邊,佇那個悲怨e時代,忍著傷痛和悲哀,未動嚎出來。死e人甘死得有價值?活e人又擱是心肝劈噗刺,甘講臺灣e子民攏總是殺豬e囝兒?講起傷心e心情,目屎就親像大海。乎人當做雞仔鴨仔,呼人黑白tai、黑白掠。毋過,tai人e人,嘛是乎人壓迫e同胞......原諒毋是放未記,咱逐家攏是佇歷史中療傷e同船人【
註61】。(香港黑鳥樂團,1995)

 上面這段話,是一位臺灣二二八事件吳姓受害家屬在香港黑鳥樂團專輯《連眾顛覆》中的旁白。很多受害者家屬願意選擇寬恕,只祈求真相為何;然而,過去的加害者和共犯集團卻是不斷要大家「向前看」,要大家忘記過去,不讓大家去追究真相與責任。

 如果受害者的屍體消失,這意味著什麼?....軍方在連串的過程中皆予以掩蓋和否認。問題在於,如果這些代表軍方的加害者沒有受到懲罰,究竟他們會不會繼續予以否認?沒有進行懲罰,似乎意味著剝奪了受害者和倖存者的刑事調查權,而他們將喪失對案件進行刑事調查的可能性,他們受刑法保障的權利也遭到剝奪。這甚至意味著,之前政權所犯下的錯誤,陷入一片疑雲。(引自施逸翔,2006;Teitel,1999:274)

 這是法學學者泰鐸(Ruti G. Teitel)【
註62】對拉丁美洲轉型正義處理過程的評論,從上述的字句可以理解到,從過去威權政體轉型過來的民主國家,常引發加害者免罪或真相不明的問題。而集權政府當時所發動的力量,動員規模和範圍非常龐大,因此,產生的龐大共犯結構,正是其罪行遭到刻意掩飾或銷毀的原因。當過去共犯團體刻意阻擋轉型正義的進行時,無論現實條件如何,但是,在道德上我們也無法漠視受害者所遭到的冤屈;因此,處理的最佳方是就是必須追究加害者的責任,給予審判以及應有的罪與罰。(施逸翔,2006)

 只是,我們從<黑名單檔案解密條例草案>和其他對轉型正義處理的法案如<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來看,臺灣前威權政府的成員——中國國民黨與其立法委員【
註63】,就是在扮演阻擋轉型正義的角色,且迫使我們無法了解過去威權政府的行徑為何,也無法以立法的方式來取得檔案解讀歷史,更遑論去追究所謂的責任問題與真相。

 (二)轉型正義在何方

 1.只有轉型 沒有正義

 2007年8月30日在臺灣智庫主辦的《全面正義 刻不容緩》研討會中,王泰俐教授以<只有轉型沒有正義>來暢談臺灣新聞解嚴二十年的轉型經驗。在會議中,與會學者分別談到了「司法的缺席」、「新聞轉型問題」、「特別費歷史解釋問題與司法」、「黨產問題」以及「轉型正義的社會文化意義」等等議題。(臺灣智庫,2007)

 研討會中所觸及的實質議題,是臺灣在轉型邁向民主國家過程中,一直沒有解決和處理的問題。臺灣的確已經從專制威權體制的國家轉型為自由民主國家,然而,黨國體制遺留的問題,迄今未能得到有效的解決。以司法和轉型正義為例,臺灣根本沒有制訂任何法律來追究過去加害者和共犯結構的政治、刑事甚至道德的責任。

 在近二十多年來,關於轉型正義的討論中,曾經有一種主張認為,從專制威權體制轉型過來的民主政府,如果追究加害者的責任,就會使得民主體制變得不穩定;這個主張也強調,如果想讓民主轉型更為深化,就必須有所犧牲,所謂的犧牲就是犧牲「正義」,或者不追究加害者的責任;藉此將「轉型正義」與「民主鞏固」變成互斥的選項。(施逸翔,2006)

 不過,在臺灣並沒有這樣的聲音出現,只是目前的國民黨,也就是過去專制威權體制的執政黨,不斷利用國會多數席次的優勢,持續杯葛有關追訴前國民黨專制威權政府所犯的罪行之相關法案;再不然就是以追究過去的歷史是在「拚政治」、不是「拚經濟」做為批評和訴求,迴避了社會對於轉型正義的呼籲。

 2.僅止於政治辭令的轉型正義

 2007年2月28日,《正義無敵》音樂會在中山足球場舉行,當時不分藍綠的政治領袖紛紛到場簽署<轉型正義宣言>,此舉也象徵「轉型正義」獲得朝野的支持。然而,此項行動卻只聞樓梯響,不見朝野具體的作為。國民黨的2008年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也在2007年10月14日在綠島參觀人權紀念園區與綠洲山莊時強調:

 在歷史面前應該誠實面對,應該謙卑,對過去在白色恐怖時代,因為冤獄案、假案失去健康、自由、甚至付出生命的受難者,致上最高的敬意與歉意,他們無悔付出的青春和勇氣是臺灣社會世世代代的良心。

 過去歷史即使不光榮、讓人憎恨,或是很難堪、很尷尬,對一個政治人物、政黨,都不應該迴避,要誠實面對。對共產黨也是這個態度,對過去日本政府統治的政權也是這個態度,對國民黨和現在當局者也是這個態度。(盧太城,2007)

 在現今臺灣的政治生態上,以民進黨為首的泛綠,其支持轉型正義的立場無庸置疑,但只有在2006年才展開初步的行動【
註64】。至於掌握國會絕對多數席次的國民黨,也是過去威權體制的執政黨集團,對於此議題,迄今都只是掛在嘴上的「口號」。

 國民黨2008年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在2007年參觀綠洲山莊、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時,曾經強調只要他當選就會重啟林義雄宅血案和陳文成命案的調查;馬英九在當日甚至還批評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口號是權力鬥爭工具,表示他將會誠實面對過去的歷史。(盧太城,2007)

 2008年10月4日,已經擔任總統的馬英九再次強調「轉型正義」的重要性(李佳霏,2008);此外,馬總統也在2009年六四天安門大屠殺二十週年感言時強調,臺灣處理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的經驗可以提供中國做為「轉型正義」的參考(中央社,2009)。

 既然國民黨政府與馬總統如此肯定轉型正義的正面意義,為何國民黨要阻擋與擱置與轉型正義相關的法案?另一方面,在2000年至2008年執政的民進黨,也為何一直到2006年才開始呼籲「轉型正義」?

 2007年7月28日前東德總理德梅基耶(Lothar De Maiziere)在出席《轉型正義經驗比較國際研討會》【
註65】時強調,在東西德統一前,東德政府自行倡議發起了黨產調查委員會,協助聯邦政府進行各項清查工作。東德政府之所以能成立獨立的黨產調查委員會及信託委員會,關鍵就是掌握國會多數,因此,通過一系列包括政黨法在內的法案。就此看來,國會多數黨是支持轉型正義落實的關鍵;不過,以現在掌握國會絕對多數席次的國民黨態度來看,臺灣的轉型正義是難上加難。



 【註釋】

 
58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於1998年5月28日立法,於2000年12月15日修訂。<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於1995年3月23日立法,2007年3月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修正案」,將法案名稱正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原條例條文內容中的「補償」文字,全部改為「賠償」。

 
59 屠圖是南非開普敦英格蘭聖公會大主教,同時也是198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在1995年出任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主席,並於1998年在開普敦成立「屠圖和平基金會」(Desmond Tutu Peace Trust),1999年改為「屠圖和平中心」(The Desmond Tutu Peace Centre),2000年也在紐約成立同名的機構,藉以推動世界和平工作。

 
60 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英文版於2000年在多國同時出版,中文版則在2005年翻譯出版。

 
61 原文臺語發音,北京話譯:死在路邊無辜的人和被迫害者,都和殺手一樣都是親同胞;為什麼扮演的卻是不一樣的角色。我們的同胞,和被堵住嘴巴的鄰居,在那個悲怨的時代,忍著傷痛和悲哀,不能哭出來。死的人是否死得有價值?活著的人也是心頭噗通跳。難道說臺灣的子民都是殺豬的子孫?講起傷心的心情,眼淚就像大海。被人家當成雞鴨胡亂殺胡亂抓。不過,殺人的人,也是被壓迫的同胞……原諒不是忘記,我們大家都是在歷史中療傷的同船人。

 
62 泰鐸(Ruti G. Teitel)是紐約法學院法學教授,著有《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一書。

 
63 <黑名單檔案解密條例草案>從未被排入程序委員會議程,而<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也從來無法通過由國民黨立委所掌握的程序委員會。

 
64 民進黨於執政的第七年——2006年才發起「百萬人連署公投討黨產」(公民投票討回國民黨黨產)運動,訴諸「轉型正義」。

 
65 財團法人臺灣智庫於2007年7月28日假臺北遠東國際大飯店舉行,與會還有Malte Fischer (前德國黨產處理委員會秘書處官員)、Nemekhbayar Dashbaljir (蒙古國國家財產委員會官員)、Andrea Genest (德國波茨坦當代歷史研究中心研究員)、Algimantas Prazauskas (立陶宛維陶瑪納大學亞洲研究中心主任)、Krisztian Ungvary (匈牙利文化教育部顧問)等前共黨國家的學者與官員。

  

 (三)結語

 國民黨對這群反抗份子,採取監控的方式。國民黨海工會、警總、駐外單位在各學校建立細胞,收買留學生,專門打聽留學生的思想,並參與留學生的活動,撰寫報告,將異議份子分級列管,此類留學生被通稱為「職業學生」。

 被打小報告的異議份子,則被列入「黑名單」,無法返臺,臺灣的情治單位更派人威脅其在臺父母、親戚,要求管束子女,不可造反。這些恐嚇如果沒有收到效果,則以吊銷護照,讓留學生成為無國之民,走投無路,徹底毀其生路,縱使雙親亡故,國民黨也不准其返臺奔喪,看父母最後一面。

 國民黨佈下天羅地網,層層監控,唯恐海外自由民主的風氣傳入臺灣,危害黨國安危。

 許多臺灣學生到海外時,都是20歲初頭,年紀輕輕,敢說敢做,縱使國民黨威脅利誘,也不為所動,不改其志,反而更加堅定決心,加入海外臺灣人運動組織。(張炎憲,2005)

 上面這段話是前國史館館長張炎憲教授在《自覺與認同:1950~1990年海外臺灣人運動專輯》的序文;我們由此可以了解國民黨過去所建構的監控系統,使得不少人受害;但是,也有不少的青年,不畏懼獨裁政權的恫嚇,持續堅持著理想而奮鬥。在國民黨專制統治年代,龐大的國家機器不僅拆解人民的自由,也拆解人民的思想,同時也監控著人民的生活。時至今日,過去的統治者,也是2008年以後的再次執政者,藉由國會的多數,依然抗拒著不願意去面對歷史。

 阿根廷在重啟調查追訴骯髒戰爭的責任時,將神父維爾尼赫處以終身監禁,阿根廷天主教對此以聲明表示:「我們相信司法系統對這些事件的審判,可以讓我們藉此更為團結一致,並可以將仇恨與敵意拋開。」(Associated Press,2007)

 藉由阿根廷天主教的聲明,我們希望臺灣不要再陷入歷史的迴圈與泥淖,讓威權統治的歷史記憶不要再傷害人民的心靈。我們也希望受害者與其家屬能拋棄過去的仇恨與敵意;但唯有落實轉型正義,讓公義與真理得到彰顯,才能達到這個目標。因此,我們由衷地期盼臺灣人民能夠站起來,一起去要求政府面對威權統治時期對海外留學生監控問題;也希望過去的加害者——中國國民黨能夠讓轉型正義的真正地落實,讓公理與正義真正回到臺灣的社會。因為,馬丁路德博士曾說:「任何一處的不公義,都是對所有正義的威脅。」(Luther,1963)【
註66


(許建榮/澳洲Monash大學語言與文化學院博士候選人)



 【註釋】


 
66 原文為「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這是美國黑人人權領袖馬丁路德在1963年4月16日寫於Birmingham監獄的書信內容。



 ●參考文獻

 中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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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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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處:《文史台灣學報》創刊號2009年10月,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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